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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改制 消费者向谁索赔

1999-05-2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编辑同志:

去年11月,我在市五金交电公司花4500元购买了一台25英口寸松下牌彩电,使用过程中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,经排除后尚能使用,但到了今年4月,这台机子突然没有图像了,我再去找商场要求退货,商场部门经理竟说他们3月份经过改制,对此前原商场售出的商品一概不予负责。我找到消协,才知道那台“松下”是假货,再找商场,还是那句话:改制前赔,没问题,因为可以找到厂家,现在改制了,人家不理这个茬,我们也没有办法,消协也说这个问题有些特殊,请问我该怎么办?

张云

张云同志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,你购买了假货就应当获得赔偿。即使原来购货的商场破产了,也应当通过有关渠道找到厂家索赔。

你所购货的五金交电公司虽然经过改制,但也应当直接接受索赔。因为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全部或部分接收了原企业的资产,无论是按“零资产出售”还是按其它方案实施改制,只要接受了资产和负债,就同时产生了权利和义务。根据我国民法规定,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,企业改制后只享受权利是不可能的。商品的售后服务不同于企业原来被剥离部分的债权债务,不可以随改制的完成而终结,这种义务同一切合法继承(资产与负债)一样有效并按法定的服务时效延续。

五金交电公司提出的“改制前赔可以找厂家,改制后厂家不理没办法”是没有道理的,与厂方交涉是该公司自己的事,不应将损失转嫁消费者,何况售出的是假货,商家应对此负全部责任。

曾亚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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